談談博彩在微觀經濟下的效應
邊際效用遞減:玩家獲得獎金時帶來的滿足感(效用)會跟初始金額有關,例如初始金額只有100元的玩家a跟初始金額有10000元的玩家b相比,都贏得100元的滿足感肯定是a大於b。所以當玩家不斷贏錢的過程,隨著資金總量的增加,"每次"贏錢的滿足感會越來越低。
由於邊際效用遞減的因素會形成一個如下圖的總效用函數(上凸函數,因為牽扯到積分所以只講結論)。
舉個例子:給各位一個假設的效用函數, 對於, ,假設一個零和賭局,A和B兩個玩家初始金額都是100元,贏的機率是0.5,假設b=0.5以及賭金為100元
賭局開始前的效用=u(100)+u(100)=20
賭局結束後的效用=u(0)+u(200)=14.14
賭局開始前的效用>賭局結束後的效用
到這裡為止可以說明,賭博行為是一個"讓社會總效用"不斷降低的一種行為。也可以解釋成從微觀行為來說對經濟無益。
延伸下去:如果賭資不是錢,邊際效用一定會遞減碼?????,效用函數一定是上凸函數嗎?????,的確有些狀況下會造成效用函數的形式改變,
附上mba智庫的連結 http://wiki.mbalib.com/wiki/%E6%95%88%E7%94%A8%E5%87%BD%E6%95%B0
對於風險偏好玩家,效用函數是上凹函數>賭博會讓經濟的總效用上升(上面例子反推)
風險中立玩家,效用函數是線性函數>賭博不會改變經濟的總效用
風險趨避玩家,效用函數是上凸函數>賭博會讓經濟的總效用下降(上面例子)
賭博對微觀效用對不同的風險偏好者的總效用是上升的欸,所以賭博不一定是不好的!!!???
提出三個現實狀況與上述做的假設有所區別,通常的賭博是眾玩家跟莊家的賭博,
1.不會有兩個風險偏好者進行賭博,通常莊家是風險趨避者。
2.莊家有RTP的優勢,長期下來一定會贏走玩家的錢
3.莊家的起始資金"遠遠大於"玩家的起始資金
這裡就不用數學解釋,留給大家想吧
以上這三點會證明,就算有很多風險偏好的玩家,賭博行為依然是一個"讓社會總效用"不斷降低的一種行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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